日前,上海市氣象局、 上海市應急管理局下發《關于做好2021年度本市防雷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為深入貫徹《上海市安全生產條例》《上海氣象災害防御辦法》等法律法規,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強本市雷電災害防御,♐提高雷電災害應對能力,維護上海超大城市生產安全和運行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現就做好2021年度本市防雷安全ཧ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妥善應對疫情,保障經濟生產
氣象部門、應急管理部門要嚴格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疫情防控、復工復產的各項政策措施,進一步整合優化辦事流程,提升協同服務能力,減輕ᩚᩚᩚᩚᩚᩚᩚᩚᩚ𒀱ᩚᩚᩚ疫情對企業生產經營的影響。依托本市“一網通辦”平臺,實施告知承諾等簡化措施,優化企業經營生產軟環境。根據實際妥善安排疫情防控期間的檢查、巡查工作。對因疫情防控而導致的延遲檢測等其他安全管理缺失,꧃管理部門要包容審慎處置,及時跟進提示,做好督促指導,確保安全底線。
二、聚焦重點領域,保障進博安全
各相關部門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嚴格依法履行防雷安全監管職責。市、區氣象部門要將易燃易爆場所、醫院、學校、養老院等人員密集場所的防雷安全作為工作重點,加強對已建防雷設施的檢查檢測維護,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制定檢查計劃,安排檢查人員,對照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要求開展防雷安全檢查,記錄檢查結果。在檢查、巡查過程中要著重查看防雷裝置及設施的完備性和應用情況,對存在安全隱患的督促完成整改。按照進博會籌備總體工作安排,常態化做好旅游風景區、星級賓館、進博場館及配套區域等場所的防雷安全檢查,保障進博會安全運行。完善防雷安全“雙隨機”檢查機制,對易燃易爆場所防雷安全檢查實施全覆蓋。健全雷擊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因防護措施不到位或災害應急處置不得力造成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三、落實主體責任,消除安全隱患
市、區氣象部門要采取有效措施,建立本行政區域內事關防雷安全的信息庫,建立防雷安全工作臺賬,并依托本市“一網統管”城市運行管理體系,及時共享易燃易爆場所等與防雷安全管理相關的監管和服務信息,將防雷安全管理融入城市綜合治理體系。各單位要進一步落實防雷安全主體責任,嚴格按照相關防雷安全技術要求,加強對防雷設施的維護保養和安全性檢查,排查并消除防雷安全風險隱患,落實安全防范措施。應急管理部門要加強信息共享共用,及時更新易燃易爆場所等與防雷安全管理相關的監管和服務信息,為開展防雷安全檢𒐪查提供保證。氣象部門要加強防雷相關法規和減災知識的培訓,增強企業責任意識和安全意識。
四、推進智能手段,優化市場服務
深化應用防雷檢測信息采集系統,氣象部門在開展監督檢查過程中,涉及雷電防護裝置第三方檢測的,以全國防雷減災信息平臺采集的檢測報告信息為基礎信息依據。檢測機構應當按照要求,在檢測活動完成后5日內將相關檢測信息上傳系統平臺。未上傳至系統內的報告原則上不予認可,并進行提醒警示。試點推廣防雷安全在線監測系統,實施智能化監管,實時掌握重點監測區域雷電防護裝置的日常性能狀態,提升管理效能。規范檢測服務市場,加強對檢測中弄虛作假、超資質、無資質檢測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并將結果納入檢測機構信用管理。持續發揮行業協會技術引領🍌和自律作用,完善行業內信用評價機制,加強從業人員能力評價及培訓,提升行業整體技術水平。(來源:上海市氣象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