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風云科技服務有限公司: 經查,你單位在雷電防護裝置檢測中弄虛作假的行為,已構成《氣象災害防御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二項規定所述違法行為的情形。依據《氣象災害防御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本局對你單位作出罰款人民幣壹拾萬元,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壹拾伍萬柒仟叁佰玖拾伍元伍角壹分的行政處罰,并責令你單位立即停止違法行為。詳見附件《行政處罰決定書》(佛氣罰〔2022〕💃0💃01號)和《罰款通知書》(繳款識別碼:44060022000099694150)。 因你單位連續2𒐪次拒收本局經郵政寄送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罰款通知書等處罰文書,為充分保障你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六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Z高人民法院關于以法院專遞方式郵寄送達民事訴訟文書的若干規定》第十一條的規定,現依法向你單位公告送達。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經過三十日視為送達。 你單位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自本公告送達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廣東省氣象局或者佛山市人民政府申請復議;也可以在六個月內向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佛山市氣象局 ??? 2022年7月15日?? 附件: 1.行政處罰決定書 2.罰款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