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氣象局《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管理辦法》(第38號令)和上海市氣象局《上海市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認定實施細則》(滬氣規發〔2021〕1號)的要求,現將2021年下半年防雷裝置檢測資質技術負責人考核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1、考核范圍
本次考核范圍為2021年11月8日之前提交受理的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申請單位的技術負責人。具體名單如下:
單位名稱 | 技術負責人 | 考核級別 |
上海上電電力工程有限公司 | 章良 | 乙級 |
上海亞申醫藥特種設備檢測所有限公司 | 陳曉軍 | 甲級 |
2、考核形式及安排
(1)考核方式:閉卷考試。
(2)考試時間:2021年11月23日下午2:00
(3)考試地點:上海市氣象局3號樓業務科技樓六樓學術報告廳
3、考核內容
雷電災害防御相關法律法規,包括但不限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氣象災害防御條例》、《防雷減災管理辦法》、《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管理辦法》(中國氣象局38號令)、《雷電防護裝置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規定》(中國氣象局37號令)《上海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辦法》、《上海市🦄氣象災害防御辦法》等;
雷電災害防御相關技術原理及技術標準,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與質量驗收規范》、《雷電防護 第1部分:總則》、《雷電防護 第3部分:建筑物的物理損壞和生命危險》、《雷電防護 第4部分:建筑物內電氣和電子系統》、《爆炸和火災危險場所防雷裝置檢測技術規范》、《防雷裝置檢測服務規范》、《建筑物防雷裝置檢測技術規范》、《防雷裝�🧜�置安全檢測技術規范》等;
雷電防護基礎知識題庫,考試試題將按比例從題庫中抽取(詳見附件)。
4、注意事項
(1)技術負責人考試時間為100分鐘,總分100分
(2)考試過程中可以使用無編程、存儲和通訊功能的科學計算器。不得使用電腦或手機中的計算器軟件。
(3)當天參加考試的人員請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且須與第一項中技術負責🐬人名單相▨一致,否則將取消考試資格。
(4)參加考試人員請自帶黑色水筆或鋼筆,考試遲到30分鐘及以上將取消考試資格。
(5)為應對新冠疫情,請當天參加考試的人員攜帶好72小ꦕ時以內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報告入場,已接受過新冠疫苗注射的除外;現場考試仍需全程佩戴口罩。
2021題庫公布(點擊查看閱讀原文)
上海市氣象行政服務技術中心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