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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宜昌防雷中,地電位反擊通常是指:建筑物的外部防雷檢測系統(如避雷針、避雷網等)遭受直接雷擊,則在接地電阻的兩端產生危險的過電壓,此過電壓由設備的接地線、建筑物或附近的其他建筑物的外部防雷檢測系統或其他自然接閃物(各種管道、ꦿ電纜屏蔽管等)引入設備,造成防雷設備的損壞的現象。 大部分防雷的檢測工具中地電位的反擊通常存在兩種形式:
A、雷電流流入大地時,由于接地電阻的存在,產生較大的壓降,使地電位抬高,反向擊穿設備;
B、兩個地網之間,由于沒有離開足夠的安全距離,其中一個地網接受了雷電流,產生高電位,則向沒有接受雷擊的地網產生反擊,使得該接地系統上帶有危險的電壓。 建筑物在遭受直接雷擊時,雷電流將沿建筑物防雷檢測系統中各引下線和接地體入地,在此過程中,雷電流將在防雷檢測系統中產生暫態高電壓,如果引下線與周圍網絡設備絕緣距離不夠,且設備的電源系統PE線接地及信號系統邏輯接地與避雷系統不共地,則將在兩者之間出現很高的電壓,并會發生放電擊穿,導致設備嚴重損壞,甚至人身安全。這種由于接地技術處理不當引起地電位的反擊,造成整個網絡系統設備全部擊毀。 地電位暫態高電位不僅危害本建筑物內的設備,還會危及到相鄰建筑物內的設備。該相鄰建筑物內的設備雖然沒有遭直接雷擊,但在附近建筑物遭雷擊后,暫態高電位將沿地下管道傳至相鄰建筑物內的設備接地系統中對線路發生反擊,使得與這些線路相連接的設備受到暫態高電位的損害。地電位反擊可感生出幾KV到幾十KV至數百KV的反擊電壓,這種反擊會沿著電力系統的零線,保護接地線和各種形式的接地線,以波的形式傳入室內或傳播到更大的室內范圍,造成大面積的危害。 國家標準GB 50057-94(2000)《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第三章,第3.4.8條規定:為防止雷電流流經引下線和接地裝置時產生的高電位對附ꦑ近金屬物或線路的反擊,關于防雷的工程間的最小安全距離應按下列表達式計算: 當 lx<5 Ri時,sa3 ≥ 0.2kc(Ri+0.1lx ) 當lx≥5 Ri 時,s a3≥ 0.05🅷kc(Ri +lx )